一.代理程序:
1.进货或送货:乙方需要货源先电话联系,甲方送货到位后,乙方签收。也可在客户支付款项后留下相关信息,由安装人员直接送货到客户处。
2.换货:若确属质量问题的产品,甲方实行无条件换货。对于乙方的库存产品,则提供 %的换货比例和 %的退货比例。
二.安装:原则上由甲方负责。乙方有能力安装的,按照50元/台计算安装费。凭安装结束后客户的签收合格的单据到甲方结算(原则上每月一次)。无客户信息和客户满意的签收单的不予结算。
三.结算:现金结算。特殊情况,双方另行协商。若一方代收货款则应在一周内结算完毕。若结算无故延期超过七天,必须支付延期滞纳金。滞纳金比例 1 %/天。若乙方资金回笼延期超过 30 天并经交涉无效的,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,并停止供货。同时,甲方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讨货款及滞纳金、并追究进一步责任的权力。
四.保证金:为保证甲方的利益,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支付 元给甲方作为保证金。保证内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寄存在乙方的资料和物资。若有损坏或丢失,乙方必须照价赔偿。双方终止代理时,在所有货物和资金结算完成后,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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